余清平
余清平,解放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现系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从方律所刑事部负责人。
西安市法援中心“拥军法律服务团”志愿律师;
西安市慈善会从方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队员;
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尤其在取保候审、刑事不起诉、无罪辩护方面有丰富的辩护经验和技巧,成绩卓著。并结合辩护实践经验,结合公司融资股权纠纷、招投标、购销等方面面临的风险,积极研究企业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先后对几十家企业的刑事风险进行了诊断并给出切实可行的改善方案。
在全军开展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以来,连续参与了兰空所涉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五省涉军房地产租赁、涉军土地上合作建设(BOT模式)等法律问题及纠纷的处置,处理了数十起涉军房地产合作开发、租赁等合同纠纷,涉恶金额高达十几亿。尤其是在刑事辩护方面深耕多年,比较典型的案例有:
◆李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辩护(3年有期徒刑发回重审后改判1年6个月,缓刑三年);
◆赵某贩卖毒品罪辩护(检察院量刑建议7-8年,辩护人关键辩护理由被法院采纳,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检察院未抗诉,被告人未上诉)。
◆马某1、马某2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采纳辩护人关于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最准作出不起诉决定。
◆马某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上诉案,辩护人关于鉴定意见存在问题,不足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的辩护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遂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蔡某涉嫌非法集资罪一案,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侦查机关在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机,及时向检察院提交关于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及时被改变了强制措施,当地得以取保候审。
工作经历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空军气象中心工程师
教育背景
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气象学院学习,取得理学学士学位;
1999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2年6月取得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