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2年8月4日,王某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西安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8月11日,该局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竖日,王某家属委托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余清平律师为其辩护。8月17日,检察院对王某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该局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二、辩护思路与辩护观点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余清平律师及实习律师张利娜于8月16日依法会见了王某,向王某核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讯问的次数及笔录的内容;并详细了解王某涉嫌案件的细节。8月17日,经过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案警官的沟通,得知公安机关于8月11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名单里包含王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已经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鉴于8月17日是提请批捕的第7天,从方刑事律师凭着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深谙时间节点的重要性,于8月17日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捕逮捕辩护意见书》,并和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就该案的构成要件及现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主要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
1.王某的行为不符合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介绍女孩到音乐会所KTV工作的行为,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
2.王某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3.王某介绍十九岁的女孩“苗苗”和未满十八周岁女孩“美美”到某音乐会所KTV工作,没有因此获利,究其行为性质而言,更符合民事私法领域的好意帮助行为。
4.王某无前科,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
三、 案件处理结果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期限最后一天收到我们递交的《王某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不予批准逮捕辩护意见书》之后,最终采纳了辩护人对王某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次日,在公安分局办理完相应取保候审的手续后,暂获自由。
四、本案心得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接受王某家属的委托,由刑事律师余清平主办该案,通过会见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初步判断其行为不符合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但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且介绍来KTV工作的未成年人的证言无从得知,综合考虑不利因素之后,初步将辩护思路确定为:先争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再做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最后在从方律师刑事律师团队的努力下,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处理结果:不予批准逮捕。
该案是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案件的浓缩一角,代表意义在于从方律所刑事律师们争分夺秒、严卡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的时间节点,为嫌疑人争取到了当下阶段最大化的合法权益,同时从方律所刑事律师们用严谨细致、刚正不阿、敢言善辩的工作风格向委托人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